7月20日,前海管理局发布《关于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就业创业发展的十二条措施》(下称《十二条措施》),对港澳青年在前海实习就业、创业发展、居住生活等给予全方面、全流程支持,其中包括创业奖励最高100万元,就业补贴每月最高5000元,每月租房补贴1000元、生活补贴1500元等,切实为港澳青年在前海就业、创业提供便利,助力港澳青年更好更快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该措施自2023年7月20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实习就业:就业补贴每月最高5000元
《十二条措施》在支持港澳青年实习就业方面,包括就业补贴、创造就业岗位补贴、实习单位补贴等3条措施,支持和鼓励各阶段的港澳青年来前海实习、就业,引导港澳青年通过前海了解内地。
其中,对2021年7月1日后在前海就业的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按照其每月应纳税工资薪金的20%给予补贴,每月补贴金额不超过5000元,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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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021年7月1日后录用港澳青年的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每录用1名港澳青年补贴1万元,累计不超过20万元。对接受港澳青年实习一个月以上的符合条件的实习单位,对实习单位按照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的相应标准给予实习补贴。
创业发展:创业奖励最高100万元,租金补贴最高30万元
《十二条措施》在支持港澳青年创业发展方面,包括创业奖励及补贴、租金补贴、贷款贴息及上市资助、青创大赛奖励、创业载体运营奖励、企业所得税优惠等6条措施,在创业的各个阶段提供全周期支持。
其中,对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创企业,按实际获得的资助金额一次性给予创业奖励,创业奖励不超过100万元。针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载体,给予每年补贴最高100万元的运营奖励。
在租金补贴方面,港澳青创企业在符合条件的前海创业载体内租赁办公用房或经营场地,按照上一年度实际产生场地租金的50%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场地租金补贴,每月每平方米补贴不超过60元,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此外,对符合要求的港澳青创企业,还将按照规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居住生活:每月租房补贴1000元,每月生活补贴1500元
《十二条措施》加强对港澳青年的生活保障,为港澳青年在前海安居乐业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
在居住补贴方面,对2022年7月1日后就业创业的符合规定的港澳青年,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深圳无自有住房,且未正在深圳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按照1000元每月给予租房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在生活补贴方面,对2022年7月1日后就业创业的符合本措施规定或参加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实施的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的港澳青年,按照1500元每月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此次《十二条措施》呈现出施策更加精准、增强港澳联动、政策衔接有序、体现前海温度等特色亮点。不仅在支持的对象方面更加聚焦,精准施策,支持有意向到内地发展的港澳永久性居民。同时奖补也更加集中,针对港澳青年就业创业初期的基础性问题、关键性困难重点扶持,为港澳青年“雪中送炭”。
在联动港澳方面,《十二条措施》深度对接香港特区政府《青年发展蓝图》,有效协同港澳特区政府推出的港澳青年实习计划、青年就业计划、创新创业资助计划等项目,应港澳所需、尽前海所能,助力港澳青年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促进两地资源共享和互利共赢。
在衔接深圳政策方面,《十二条措施》部分奖补措施与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深圳市已出台的人才生活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上市奖励等政策内容有机结合,同时充分考虑前海扩区因素,与南山区、宝安区政策形成错位支持,有利于汇集各方力量,共同支持港澳青年就业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