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50亿元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支持民营企业投标竞标……8月16日,深圳正式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对备受民营企业关注的放宽市场准入、保护合法权益、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加强企业融资支持等方面,提出20条精准有力举措,助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
民营经济是深圳经济中极具活力、创新力和竞争力的组成部分,一批批形成梯队的优秀民营企业家是深圳极为宝贵的战略资源。此次《若干措施》中对不同类型的民营企业,提出了特色化的鼓励措施,其中包括推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引导平台经济向开放、创新、赋能方向发展,支持平台企业在创造就业、拓展消费、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培育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在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新型储能等新兴领域大力培育一批民营领军企业,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此外,《若干措施》在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以及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等领域,围绕备受民营企业关注的放宽市场准入、保护合法权益、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加强企业融资支持等问题,提出了具体的举措。值得一提的是,《若干措施》提出依托地方征信平台整合水电、海关、税务等银行迫切需要的公共数据及金融、商业等领域的数据资源,为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精准信用画像提供支持,展现了深圳依托数据资源创新优势在助力民营企业融资领域的积极探索。
此次《若干措施》中还提出,2023年年底前出台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年年底前出台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2023年年底前出台扩大民间投资若干措施等等,在这些即将出台的一系列配套政策文件支持下,深圳民营经济发展将持续释放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