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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真金白银”奖励港资企业落户和增资 “4+1”深化粤港合作
信息来源:深圳特区报        发布日期: 2023-02-09    【字体: 放大  缩小 】

  2月8日,广东省商务厅在香港举办广东省投资贸易政策宣讲会,落实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深化粤港合作,深入宣传广东省最新投资政策,吸引企业参与大湾区建设。会上,广东省商务厅厅长张劲松以“走向大湾区 粤港合作有新机”为主题,详细介绍了投资广东6个方面优势、2个招商重点和1套优惠政策,并提出深化粤港合作4个重点方向和办好1项重大活动。

  广东大商机:“6+2+1”

  “6”,即广东在经济规模、人口与市场、产业配套、交通设施、营商环境、生态环境六大方面都具备优势,非常适合外商来投资发展。

  “2”,即制造业招商和总部企业招商这两个招商重点方向。制造业招商包括10个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新一代电子信息、绿色石化、智能家电、汽车产业、先进材料、现代轻工纺织、软件与信息服务、超高清视频显示、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和1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区块链与量子信息、前沿新材料、新能源、激光与增材制造、数字创意、安全应急与环保、精密仪器设备)。

  “1”,即现在提供给来粤港资企业的一套优惠组合政策:“外资十条”和“制造业十条”。投资奖励方面,对在广东设立的年实际外资金额超过5000万美元的新项目(房地产业、金融业及类金融业项目除外),超过3000万美元的增资项目,按其当年实际外资金额不低于2%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亿元;对认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年实际外资金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按其当年实际外资入资金额的2%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亿元;对省级财政年度贡献首次超过1亿元的,按其当年对省级财政贡献量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对珠三角城市引进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粤东西北引进总投资5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按其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不超过2%的比例进行奖励。此外,税收优惠方面,横琴、前海、南沙三个区域都可享受“双15%”税收优惠政策。第一个15%,指设立鼓励类产业企业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二个15%,指企业高管、高精尖技术人员,按照国家给予大湾区的人才政策,个人所得税按15%缴纳。

  粤港合作:“4+1”

  “4”,即深化粤港合作四个重点合作方向:一是招商。建议粤港携手,建立长期化招商合作渠道,充分发挥香港的国际化优势,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更好地衔接全球资源,落户更多世界级的大企业、好企业。二是会展。广东将组织更多企业到香港参展办展,将更多的展会放在香港举办。也希望香港协同更多的全球客商到广东参展办展,特别是今年的广交会将全面恢复线下展,期盼广大香港企业、投资商、贸易商踊跃参会,洽谈合作、收获商机。三是贸易。过去三年,由于疫情原因,粤港贸易通道受阻。今年以来,粤港通关恢复。希望两地合作,使粤港贸易更加畅通,发挥香港作为全球自由港的独特优势,以及深圳、东莞等地运输、仓储优势,合力将大湾区打造成为全球高端要素集聚和资源配置的枢纽区域。四是金融。香港是全球金融中心,具有资金足、成本低的优势。珠三角是世界工厂,对资金需求量大,两地经济互补性强。希望双方加强在金融领域合作,推动金融互融互通,更好地支持广东省制造业当家,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1”,即办好1项重大活动:2023年粤港澳大湾区全球招商大会,计划10-11月在广州举办。广东希望与香港、澳门一起把大会办成世界级的品牌招商会,吸引全球更多优质资源集聚大湾区、更多优质企业落户大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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