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深圳市个体工商户公共信用评价规范》(简称“《评价规范》”),这是广东省内首个针对个体工商户的公共信用评价规范,也是深圳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应用的又一重要成果。
据悉,《评价规范》将充分发挥公共信用大数据在风险识别监测中的作用,为个体工商户获得信贷、有关部门提供政务服务和开展信用监管等提供精准高效的支持,赋能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根据评价指标模型,可对本市151万余家个体工商户进行信用状况评价,评价结果可供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征信机构等参考使用,促进政务服务、金融扶持更高效地触达广大个体工商户。
记者了解到,《评价规范》深挖应用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的全市73家信源单位21.31亿条数据,以基础性、公共性、多面性、针对性、适用性为原则设置评价指标,评价结果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设置了基本信息、经营状况、遵纪守法、诚信守约、社会责任5个一级指标,18个二级指标,35个三级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