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获悉,为解决现有消防物联网设施技术种类繁多,技术体制、实现方式、接口协议没有统一定义等难题,该支队编制出台地方标准《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技术要求》(下称《技术要求》),规范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维护,发挥消防物联网系统的监测预警作用。《技术要求》已于今年9月29日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近年来,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将消防设施物联网建设作为提高建筑火灾防控水平的重要抓手,开展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试点建设工作,目前已完成平安金融大厦超高层建筑火灾动态监测预警平台(一期)等试点建设。同时,深圳城中村、老旧小区多,消防安全基础薄弱,老旧住宅小区、“三小”场所、出租屋等场所广泛采用消防设施物联网技术解决火灾探测、违规住人等问题。这些消防物联网的试点建设经验,为《技术要求》的起草打下实践基础。
记者了解到,《技术要求》包括11个章节、6个规范性附录,主要规定了我市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的系统要求、信息采集设计、系统传输设计、系统应用平台,以及系统施工、系统调试与验收、运维管理等要求,适用于深圳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民用、市政等建设工程、既有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维护。
《技术要求》明确指出,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使用的设备、材料、配件及软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市场准入制度要求,且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的建设不应影响消防设施的功能与性能,不得降低原有消防设施的技术性指标和可靠性。此外,《技术要求》要求消防物联网系统应对消防系统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物联监测,并宜进行可视化呈现,且对超高层宜采用建筑信息模型进行可视化呈现。
值得注意的是,《技术要求》还指出,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物、构筑物应设置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优先采用自带物联网功能的消防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