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地方社科院智库不断探索合作之路,形成了不少品牌,为推进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发展贡献了智慧和力量。但如何深化合作,拓展协同创新之路,可谓任重道远。回顾近年来智库建设的实践,地方社科院智库合作进程中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合作规划设计较好,合作目标落实较差。在对外合作中,地方社科院智库均有美好的合作愿景,但目标值却较一般,即计划设计的是系列目标,但实际兑现的却只是单一目标。
二是合作理念考量较多,合作机制谋划较少。在选择合作对象时,地方社科院智库常安排专人在合作理念上进行反复打磨,但对合作过程中的工作程序、管理环节、传播口径、保密事项、知识产权、财务纪律等制度层面的思考却较少。特别是以文字形式出现、作为合作双方共同遵循的行为准则的谋划往往考虑得不全面。因而,随着合作年限的推移,合作范围的扩大,极有可能出现影响合作健康发展的梗阻现象。
三是搭建台子追求光环较多,沉下身子真抓合作较少。回顾近年来地方社科院智库打造的有关合作案例,一个共性特征就是热衷于举办论坛。不可否认,这些合作论坛大多效果良好。但也确有一些合作者把财力、精力过多放在论坛本身,只追求论坛的承办过程。
四是同质性合作较多,异质性合作较少。地方社科院智库的合作,同行业、同地域的合作较多,主要表现为社科院之间,社科院与高校、党校之间,与本行政区域相关单位的合作较多,跨区域间的合作较少,特别是跨区域、跨行业的合作少,与国家部(委)的合作不多,与国外的合作则更少。
五是合作出影响抓得很得力,合作出人才谋划得不够。地方社科院智库间的合作,在追求媒体影响力、社会影响力、学术影响力方面投入较大,但在合作出人才方面,精心谋划不够。在如何有计划地组织青年骨干参与日常组织工作,如何在合作调研中安排年轻科研人员承担任务、分享研究成果,如何在讲坛研讨过程中组织年轻科研人员参与讨论、锻炼思辨能力等方面进行顶层设计还不够,投入精力、经费也不够。
那么,如何破解地方社科院智库合作的症结?
首先,加强智库合作的党政指导,确保合作的战略性。近年来,智库建设的实践充分证明,地方社科院智库的合作须竭力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呼吁地方党委、政府不断完善推进新型智库建设的文件、规划、制度,将指导智库合作的相关规定列入党委、政府的相关文件之中,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在指导新型智库合作中的职责与任务。通过省级层面的指导与调控,助力智库合作中的科研组织、协同中心、人才、学科及信息化平台等要素的合理调配与使用,真正实现人才共有、平台共用、信息共享、学科共建的目的,为智库间长远合作提供战略性的保障。
其次,加强智库合作的顶层设计,确保合作的有序性。在合作前,一定要指定具体的职能部门,就合作的前景、内容、形式、经费支撑、成果转化、权利义务、工作程序、近期目标与长远发展等内容,进行周密调查研究,形成可行性方案。在经过智库组织集体讨论研究后,再与合作方进行深入沟通,形成双方认可的合作协议及其备案资料后才可启动合作。
再次,加强智库合作的项目化管理,确保合作的绩效性。对比分析近年来智库合作的一些典型案例,凡是对外合作做得较成功的智库,均特别重视项目化管理。按照项目化管理要求,务必运用好七大要素(选对人、交好底、搭班子、定目标、授好权、议规则、签合约)进行设置和构建,形成管理方案。在合作过程中,及时成立项目团队,每个团队明确牵头人,核定职责任务,明晰工作时效,建立工作督查考核标准。项目结束后,及时开展工作点评和评先推优。
从次,加强智库合作的经费筹措,确保合作的稳定性。要立足地方社会发展需求,将地方政府关切的重大社会现实问题作为对外合作的议题,努力争取财政专项经费支持;要善于谋划与企业双赢的合作议题,从企业中获取资助;要盘活自身的人才、品牌、学术声望等无形资产,寻求与社会上有关组织的合作。
最后,加强智库合作的制度创新,确保合作的可持续性。要确保合作之路走得长远、走得顺畅,须高度重视对外合作的制度创新。这些制度应包括合作品牌的培植举措、人才互访互聘办法、学科共建规划、成果与信息资源共享规则、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保密纪律与职业操守要求等。在制度创新上,既靠各个地方社科院智库创造性地自我构建,又靠全国智库同行共同探讨;既靠智库全行业协同谋划,又靠争取党委政府的积极指导;既要立足中国国情,又要学习借鉴国外智库的成功经验。
(作者:魏登才,系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党组成员、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