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区域与国别研究逐渐凝聚力量,重磅成果涌现,显示度和重要性都得到了有效提升。全国众多高校参与的区域和国别研究体系逐步完善,并逐渐成为国家高端智库建设的重要力量。目前,全国高校共有400多家区域和国别研究建设单位,研究对象覆盖了全球绝大多数地区、主要大国、关键国家和若干重要国际组织,明确学科建设定位、建设学术共同体成为不少学者的殷切期盼。随着中国对外部世界了解的长期积累,学术界将过去散布于政治学、历史学、外国语言文学、教育学等学科的学术资源统合到一个学科的意愿也越来越强烈,将区域与国别研究上升为区域国别学,在交叉学科中新设区域国别学一级学科的做法恰逢其时。
国际问题研究是高校智库的重要领域,高校智库一直是区域与国别研究的重要力量,在政策咨询、媒体发声、人才培育、舆论引导方面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该领域典型的高校智库包括中国社会科学院拉丁美洲研究所、浙江师范大学非洲研究院、西北大学中东研究所、四川大学南亚研究所等老牌力量,也包括浙江大学中东欧研究中心、杭州师范大学环波罗的海国家研究中心、成都大学泰国研究中心等新生力量。高校智库建设和区域国别学学科建设同样具有服务国家战略、为国家决策服务的使命,两者天然地在功能、目标、价值上具有高度重合性。高校智库的区域与国别研究促进了学科的发展,同时,区域国别学的学科创建也为高校智库建设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区域国别学的学科建设为高校智库研究提供了更加系统的外部认知工具。在过去,尽管学者们围绕国家重大外交战略、重要国别和区域以及重大国际问题开展了大量针对性研究,但由于学科壁垒、知识话语体系差异等藩篱始终难以跨越,研究和教学工作不可避免具有分散性,而学科构建和系统教学将有利于完整知识的形成、全面研究的开展。随着我国国际角色的转变,高校智库需要借助这种成体系、全方面、集群化的知识群落,借助深入、适恰、全面的见解,借助学科交叉融合下与本国发展外部环境密切相关的全球知识体系,形成基于国际问题复杂本质、凌驾于学科之上、超越传统范式的智库研究报告。正如浙江师范大学教授刘鸿武对区域国别学集成建设的见解:学科建设为本体、智库服务为功用。总之,区域国别学的建制将为高校智库发展提供系统的认知工具,有助于智库机构深度挖掘学科研究资料,培育专业性智库专家,进一步提升智库研究队伍及其成果在高校中的认可度,从而更好地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外交战略大局。
区域国别学的学科建设将大力提升高校智库的国际化水平。当前,我国高校智库在国际知名度、影响力方面与全球顶尖智库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解放思想、面向国际、保持开放性是高校智库发展应始终坚持的原则。一些高校智库苦于缺少国际化人才、缺少国际关系研究基础、缺乏与全球知名智库对话渠道等,在推进智库国际化方面力不从心。而区域国别学的学科建设将大大弥补这方面的缺憾,区域国别学吸引的是该“国别通”“区域通”“民族通”复合人才,在人才队伍建设中注重“引进来”“走出去”,在研究主题上国际化导向明显,研究成果具有全球影响力。此外,区域国别学培养的研究生对国际形势关心了解,对国际研究方法娴熟,对智库报告的撰写也得心应手,是高校智库人才队伍发展的后进力量。如果高校智库和学科发展能够持续同频共振,必将促进更多国际问题的智库研究,建设更多智库间国际合作交流平台,推进我国高校智库成果的国际发表与传播,甚至发挥智库在国际事务中的主导和斡旋作用,真正发挥智库的“双轨外交”功能。
区域国别学的学科建设助力高校智库可持续发展。如何妥善处理高校中智库与学科的关系,是关系高校智库能否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大学中各类资源的分配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学科。高校智库作为高校内的新生事物,在学校资源分配中不具有传统优势,如在人员编制、经费配比、职务评聘、考试招生、境外调研上都无法与传统学科建制相比。一些高校智库在传统大学治理框架下无法获得人员、经费上的可持续投入,例如,需要依赖其他学科进行硕士生和博士生招生,科研人员的共同体归属感较弱,面临职称评聘时智库成果无处可填等窘境。而随着区域国别学学科的建制,高校智库可以实现学科与智库融合发展,一方面学科为智库发展提供必要的学科支持、学术氛围、招生合法性、经费及其他学校资源的正当性,其培养的硕博士人才可成为智库建设后备梯队。另一方面智库研究又有利于学科丰富研究方式,获得更多热点问题研究机会,为学科发展争取更多外部资源和平台,并获得政府高层和社会舆论关注等。
纵观全球,英美等发达国家高校智库的影响力始终位居前列,并且呈现出全球建立分支机构、深度参与国际事务等趋势。我国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稳步推进,一流的高校智库必然诞生于一流的研究型大学,而区域国别学的建设也必将更好地推动我国高校智库的综合发展,更好地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的同时传播中国方案、讲好中国故事,参与并影响全球事务。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项目“高校学生海外学习效果评估的国际比较研究”(18YJC880081)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国家制度研究院、浙江大学中东欧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