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以来,引发社会各界的热烈反响,知名经济学家,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经济学院教授李义平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深圳未来既要继续探索民营经济的“深圳路径”,也要持续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有利于人才、资金、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高效便捷自由流动,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同时树立宣传优秀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正面形象,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
坚持“依法平等”
把民营企业当做自己人
《意见》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使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李义平表示,我们一定要从根本上认识到,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离不开民营经济。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
他强调,《意见》中这一要求的提出彰显了“平等”,意义非常重大。“自己人可以依法平等使用各种资源,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在方方面面大家都是平等的。”李义平说。
提升发展质量
为中国经济腾飞“添翼”
《意见》要求,引导民营企业通过自身改革发展、合规经营、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发展质量,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
李义平指出,在中国经济发展中,民营经济到底具有怎样的地位?一组简称为“五六七八九”的数字不言自喻:贡献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中国经济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使然,而民营经济的发展极大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
“归根结底,中国经济发展离不开民营经济,民营企业都是中国企业,它们在中国的大地上为中国服务。让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的构成中寻找自己的发展空间,面对当前的经济形势,民营企业家应当有清醒的认识、战略性思维,积极应对。民营经济要苦练内功,实现高质量发展,进而成为‘两个毫不动摇’中有力的一翼。”李义平说。
加强市场改革
维护良好营商环境
《意见》要求,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在李义平看来,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就要继续加强市场化改革。
“良好的营商环境就像肥田沃土一样有利于民营经济的发展。”在李义平看来,优良的营商环境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良好的政府服务和商业文明,交易成本低,政策扶持符合市场规律,对各种企业一视同仁;二是产权得到切实保护;三是社会文化推崇企业家;四是有激励创新的文化,包容失败。
“良好的营商环境诞生了千千万万的企业家,千千万万的企业家又在无意中改善和提升营商环境。”李义平说。
深圳保持创新活力
为中小民营企业提供政策扶持
李义平认为,深圳的创新活力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建议深圳在落实《意见》的具体政策制定中,一定要符合经济规律,符合经济规律才能把《意见》落到实处。比如,要让对应中小民营企业的银行和金融机构,真正为中小民营企业提供政策扶持,因为这些针对性银行及金融机构了解的情况更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