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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群慧:以更深层次改革推动构建完整内需体系
信息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发布日期: 2020-10-28    【字体: 放大  缩小 】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加快形成新发展格局这一重大战略决策,具有极其重大的战略意义。这是顺应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服务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根据我国发展阶段、环境、条件变化作出的战略决策,是事关全局的系统性深层次变革。从“十四五”时期及更长远未来发展趋势看,加快形成新发展格局的关键在于如何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其着力点就在于以更深层次改革,推动构建中国完整的内需体系。

  一、新发展格局充分反映现代经济活动的本质要求和发展趋势

  第一,新发展格局强调的是经济循环,具有系统性和动态性,更能反映经济活动的本质。无论是从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各个经济环节看,还是从要素及产品市场的供给—需求经济分析框架看,经济活动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一个动态的、周而复始的过程,是一个基于价值增值的信息、资金和商品(含服务)在居民、企业和政府等不同主体之间的流动循环。为此,新发展格局提出的是一个在社会分工基础上的系统动态协同战略。

  第二,新发展格局强调“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并不意味着对参与国际大循环的否定。这不仅仅是因为新发展格局必然要求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更因为当前国内经济循环还存在诸多堵点、淤点,亟待通过畅通双循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单从数量看,我国进出口贸易依存度已经从2006年的峰值64%降低到2019年的32%左右,这在一定程度上似乎说明中国已经是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了。但是,这显然不是中央所要求的“新发展格局”。实际上,“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意义在于把发展的立足点更多放到国内来,通过畅通国内大循环为中国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培育新动能,从而主动加速国际大循环、带动世界经济复苏,最终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第三,形成“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新发展格局,必须坚持扩大内需战略。但是,站在新的起点上,对扩大内需的政策内涵不能仅仅理解为“扩大总需求”;如果仅仅理解为“扩大总需求”,那么就意味着这个“格局”并不“新”。回顾2006年的“十一五”发展规划,就强调立足扩大国内需求推动经济发展,把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作为基本立足点。今天,我们要以扩大内需推动形成新发展格局,其政策内涵一定包括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8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巩固、增强、提升、畅通”的八字方针,其中“畅通”就是要求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提高金融体系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形成国内市场和生产主体、经济增长和就业扩大、金融和实体经济良性循环。在这个意义上,通过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形成“新发展格局”,其政策内涵包括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使生产、分配、流通、消费更多依托国内市场,提升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

  二、完善内需体系,畅通国民经济循环

  具体而言,应该从构建现代市场体系、现代产业体系、收入分配体系和新型消费体系几个方面改革入手完善内需体系、畅通国民经济循环。

  第一,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入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经济循环畅通与否,最为关键的因素是市场体系的健全程度与运行效率。在现代社会复杂分工体系下,频繁的市场交易活动构成了产品、资金、劳动力、土地、技术、数据等在各个经济主体之间不停地循环流动。市场主体数量和类型、市场进入与退出障碍、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的规则、政府规制与反垄断法等,都会影响市场效率,进而决定了整体经济循环是否畅通。

  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是现代市场体系的基本要求,也是经济循环畅通的根本保证。当前,我国建设现代化市场体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要围绕公平竞争建立市场体系高效运行的基础规则,保证市场主体之间公平竞争,充分发挥竞争政策的基础性作用。一是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营造各类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参与竞争,同等受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二是正确处理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关系,积极推进产业政策转型,充分发挥竞争政策的基础性作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三是通过更大范围、更高水平的市场开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化竞争政策等,努力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使国外更加依赖中国的产品消费市场和要素供给市场。四是积极探索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的体制机制,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和配置高效公平。

  五是加快建设现代流通体系,完善国内统一大市场,形成商品和资源有效集散、高效配置、价值增值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统筹推进现代流通体系硬件和软件建设,发展流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实现分工深化、交易扩大、供需互促、产销并进、效率提升的经济良性循环。

  第二,加快完善科技和产业创新体制机制,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高质量实体经济供给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引领、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

  从产业体系角度看,一个突出问题是实体经济产业与虚拟经济产业发展不平衡,经济“脱实向虚”趋势明显,金融业和实体经济产业之间资金循环仍存在堵点和淤点;从产业链角度看,我国高技术产业链和高附加值产业环节占有不足,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亟待提升,在“工业四基”上存在着大量“卡脖子”问题,极大影响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性稳定性。

  针对上述制约问题,需要通过深化科技和产业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一是深化科技和教育体制改革,高度重视基础研究、共性技术、前瞻技术和战略性技术的研究,形成从基础研究到应用研究完整的创新体系,努力修补创新链,弥补技术研发与产业化之间的创新链缺失,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二是深化产业创新体制改革,建立产业基础能力评估制度,分析创新链、供应链、产业链和价值链分布,在生产制造层面围绕“工业四基”集成要素、优化流程、培育人才,完善试验验证、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信息服务等基础服务体系。构建开放协同产业创新网络,有效发挥中小企业在提升工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的作用。三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支付结算等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更多直达各流通环节经营主体的金融产品。四是把握智能化、高级化、绿色化和服务化的产业转型升级方向,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收入分配制度,切实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建立和完善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

  居民收入水平直接决定了居民消费能力,进而影响着国家的内需消费潜力。如何合理调节城乡、区域和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水平,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调节过高不合理收入,都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完善内需体系、畅通我国经济循环在收入分配领域的重要要求。

  “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需要在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坚持和不断完善。一是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关系,保证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二是坚持就业优先的政策导向,积极拓展就业渠道,鼓励创新创业,切实提高居民就业水平和质量,做好“稳就业”各项工作。三是积极拓展居民投资理财渠道,健全通过劳动、资本、土地、技术等生产要素获取报酬的市场化机制。四是继续推进减税降费,尤其是在不明显减少稳定宏观税负的基础上继续推进结构性减税降费,加大对居民收入的减税、退税力度,适度提升个税起征点和最低工资水平。五是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机制,大幅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均等化水平。

  第四,加快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挖掘国内消费潜力,在新型城镇化中加快消费转型升级、塑造新型消费体系。

  国民经济循环中的最后环节体现在消费上,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最为直接的体现也是居民消费。消费体系无疑对于扩大内需、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具有最终牵引效应。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后期和城镇化中期阶段,居民消费快速转型升级。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使得居民消费受到了巨大的影响,但是线上线下融合趋势加强,数字化消费迅速扩张。然而,长期以来制约消费体系转型升级的体制机制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严重抑制了消费的转型升级。

  推进消费转型升级、塑造新型消费体系,一是要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释放巨大的消费潜力;二是要构建政府自身消费与社会性消费、公共消费与居民消费、公共消费与公共投资三方面平衡的消费体系,合理增加公共消费,尤其重视教育、医疗、社保和就业等方面的公共支出,为持续释放居民部门消费需求创造条件;三是要加快新型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多措施大力促进消费数字化转型,一方面继续促进网上购物等新型商业业态的发展,另一方面借助“新基建”,不断开发新的网络消费形态和服务场景;四是要加快完善有利于新型消费体系建设的体制机制,为消费者营造放心消费、敢于消费的制度环境,抑制房价和居民杠杆率的继续上涨,积极推进消费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市场监管机制,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实现信息共融共享,推动消费经济高质量发展。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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