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港深智库联盟开展第二次线上研讨会,本期带来香港集思会(原)顾问刘励超先生的发言。
“香港北部都会区”发展策略引起了香港社会热烈讨论,但大部分人的注意力都聚焦在港深创科发展所带来的就业机会与经济效益,即“宜居宜业宜游”中的“宜业”,而“三宜”中的“宜居”和“宜游”很少有人讨论。因此,我想分享对港深两地政府合作协同中关于“宜”的看法。
香港过去的发展历史因为经济挂帅,官、商、民当时也没有可持续发展的观念,留下了不少破坏自然环境和影响动植物生存空间的问题。由于建立的北部都会区覆盖香港特区大部分的湿地、鱼塘、自然生态地带、郊野公园、拉姆萨尔湿地等自然资源,我们特别关注在打造北部都会过程中会不会影响自然环境,不能重犯损害自然生态的作为。
我们非常高兴看到,香港特区政府在北部都会区发展战略中的自然政策,向前迈了一大步。以保育共同用途为理由,行使法定权利,对回收的自然土地积极进行保育。从介绍上看,特区政府建议收回面积多达700公顷的私人湿地和鱼塘作为保育及生态、康乐和旅游设施用,估计将来总的湿地及海外生态保育系统总面积约6000公顷,不但为在北部都会区及其他地方工作和居住的人提供户外康乐资源,也让北部都会区具备宜居宜游的环境,惠及全港市民。
北部都会区发展的策略显示了港深两地政府与实际行动,表达对保育概念的认同,我们对此寄予厚望。北部都会区发展策略报告书提出加强与深圳和广东省的跨界保育合作,包括定义深圳湾红树林、大鹏湾/印洲塘生态康乐旅游圈等,我们希望早日落实。
同时,策略报告书提出有关保育和缔造生态、康乐、旅游空间等14个行动项目中,至少有5个涉及跨境研究合作。尽管详情还有待政府公布,但我感觉香港非常支持这次跨境合作的行动项目,特别是移除自然生态地带的障碍,建立比较连贯的自然生态走廊。但这其中有不少技术层面的疑问和建议,建议深港多就此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