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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海洋产业集群化发展 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信息来源:深圳特区报        发布日期: 2022-02-15    【字体: 放大  缩小 】

  提 要

  深圳将海洋产业和深海领域列为“十四五”时期重点发展的产业集群,如何务实高效组织产业集群成为下一步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借鉴欧盟发展蓝色产业集群先进国际经验,综合实施“建集群、搭载体、找对象、促开放、紧合作、常评估”六步走战略,将有助于加速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

  近日,《深圳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明确了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及20大产业集群、8大未来产业主攻方向,海洋产业和深海领域位列其中。如何务实高效组织产业集群成为下一步值得探讨的重点问题。

  一、以市场化导向实现集群组织管理模式创新

  受新冠疫情冲击和复杂国际环境的影响,海洋经济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2020年,深圳市海洋生产总值(不含深汕合作区)约为2600亿元,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9.4%。全市海洋经济初步形成海洋交通运输业、滨海旅游业、海洋能源与矿产业、海洋渔业、海洋工程装备业、海洋电子信息业、海洋生物医药业和海洋现代服务业八大产业集群。

  目前,深圳海洋产业集群管理制度相较于国际先进海洋科技发达地区存在明显短板,存在扶持理念落后、管理组织缺位等诸多问题。从集群政策扶持理念及对象上看,传统工业政策理念试图直接创造或扶持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尽管发挥了对上下游企业的联动作用,但更多体现同类企业横向集聚,龙头与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良好生态尚未形成,最终效果往往以锦上添花或失败为结局。而现代产业集群政策旨在建立一个利于创新的生态系统,将中小企业产业集群视为经济发展的强力引擎和创新的主要驱动力,从中选拔新龙头企业,以支持新的产业价值链和新兴产业发展。从集群组织管理机制上看,传统以协会联盟作为促进管理机构模式在实践中效果不佳,在集群组织管理工作上普遍面临两难困境:一方面传统型联盟、协会管理组织较为松散,工作多停留在关注自身集群企业联络等业务,无力监测产业集群运行状况,行业预警和引导不足,产业与技术国内外交流组织效果不佳;另一方面政府机构主导旧模式缺乏活力,亟待以市场化导向实现集群组织管理模式创新。

  二、从集群中培育新龙头企业

  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为应对国际经济疲软、国际油价下跌等情景,欧盟将蓝色增长产业(Blue Growth Industry)列为十大新兴产业集群之一,旨在提升海洋企业生产率、创新力度、员工绩效等能力。目前,欧盟蓝色增长产业集群已形成相对庞大的规模,2017年蓝色增长产业集群共拥有257.9万家企业,占欧洲总企业数量的7.7%;从业人员高达1328.3万人,占总从业人员的5.0%。纵观其成功经验,主要包括以下四点:

  一是建立政产学研产业集群促进机构。从机构属性上看,产业集群促进机构作为负责指导集群的独立服务机构,非盈利性组织、注册协会、有限责任公司成为欧盟海洋产业集群促进机构主要的法律组织形式。从功能职责上看,欧盟海洋产业集群促进机构担任跨部门技术转移的代理人,承担成员管理、信息共享、集群营销、设施管理、集群培训及跨国合作功能。从组成结构来看,欧盟海洋产业集群促进机构提供了良好的政产学研生态网络,鼓励了不同行业背景、技术和业务专长的企业和科研机构之间的竞争合作,加速重新配置海洋产业价值链。据统计,机构成员规模一般为80到300家,中小企业数量在集群中占比高达71.47%,拥有较高的参与度和话语权;大企业、科研机构和其他类型单位占比分别为10.56%、9.04%和8.93%。中小企业作为集群中坚力量,与大企业、科研机构共同开展新技术研发,开发改进产品和服务。

  二是通过资金激励将企业竞争升级为集群竞争。欧盟利用扶持资金激励等方式,将企业间竞争转为集群间的竞争,通过加强集群组织质量及其协同作战能力,从集群中培育产业“新赢家”。通过设立产业集群组织专项资金,组织政产学研各方成员参与研讨会,向各合作成员机构征集研发提案,甄别出为产业界共同所需、且具有较高转化价值的先进制造技术和工艺,向产业组织董事会递交研发提案,最终通过在各地区竞争遴选资助名额,实现科研攻关由预选单一主体向多元化、集群化竞争转变。

  三是具备产业集群监管体系,开发产业集群监测管理工具。欧盟于2009年发起集群卓越倡议(ECEI),设立专门集群分析秘书处(ESCA),创立欧盟产业集群观测台项目,建立透明、丰富的基础数据库,汇集了欧盟产业集群政策、信息、数据及整个产业集群图景,定期出版《欧盟集群和产业变革全景》评估报告。为提升集群管理评估能力,欧盟还制定了一套统一的集群管理质量指标,开发了以金、银和铜三级质量标签为特征的质量标签系统,指标体系涵盖集群结构、集群治理、集群财政、集群服务水平、集群参与互动水平和集群成就认可度六大维度和36项指标。

  四是积极构建国际战略集群伙伴关系。欧盟早在2016年构建第一轮国际战略集群伙伴关系,旨在制定和实施联合国际化战略,以增强中小企业进入特定第三市场的机会。目前,欧盟已成功开展第三轮国际战略集群战略,共与66个产业集群成功构建共同出资合作的伙伴关系。从海洋产业集群跨国合作组成情况来看,德国、法国、西班牙、意大利和英国成为主要参与者和发起者。从海洋产业集群国际合作主要对象来看,美国、加拿大、中国、巴西和日本位列主要的合作对象前五位。

  三、建集群、搭载体、找对象、促开放、紧合作、常评估

  建议深圳实施“建集群、搭载体、找对象、促开放、紧合作、常评估”六步走战略:建集群。抓紧建立一批海洋产业集群促进机构,立足行业联盟、行业协会功能转型,每个产业集群组织明确2~3家龙头企业,吸纳大量海洋中小企业集聚发展,开展信息共享、集群营销、集群设施管理、集群培训及跨国合作等业务。

  搭载体。建设“商业实验室+技术支持”型专业孵化器,提供商业实验室+技术支持、场地+商业活动+商业服务等孵化模式扶持力度,引导孵化器转型。搭建海洋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搭建“国际海洋金融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涉海企业、金融机构、海洋管理部门、海洋产业园区在项目投融资、政策、信息等方面的交互与对接。

  找对象。出台粤港澳海洋百大优势技术清单,鼓励湾区各地科研单位上报涉海科技优势技术,统筹开展海洋技术优势互补合作,形成海洋交叉技术合力。制订欧洲百大蓝色产业集群清单,系统收集重点欧洲海洋企业商业信息以供参考,开展海洋科技合作、招商引资等工作。

  促开放。出台产业集群组织专项促进资金,资助名额通过竞赛遴选而出。适度开放海洋科技合作计划资金扶持范围,采用差异化资助模式,面向全球所有国家(地区)的研究机构和人员开放。将参与国家(地区)分为两类进行扶持:第一类是注册在大湾区内的海洋企业及科研机构,默认获得资助资格;第二类是湾区外的企业和科研机构参与,参与初期需自带资金开展合作,后期可通过评估优异程度,给予一定比例奖励资金,鼓励其他地区及国外海洋企业和科研机构积极参与海洋合作。

  紧合作。推动电子信息、油气、风电、渔业等涉海产业集群间建立沟通会议机制,共谋交叉技术需求,寻求产业新增长点。加强与美国休斯敦、挪威奥斯陆等海洋知名城市及海洋产业集群组织交流合作,在深设立中欧(国际)蓝色产业联盟执行秘书处,搭建国际海洋产业服务平台和技术、人才、信息交流平台。

  常评估。借鉴欧洲应用标杆分析法经验和指标体系,研究发布海洋各行业产业集群指数,评估指标可包括集群结构、集群管理能力、集群组织融资能力、组织支持服务、集群成员互动性、集群成就等维度。【本文系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编号为SZ2020B001)的相关成果。杨阳、冯猜猜、丁骋伟、胡振宇,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周耀荣、何光远,前海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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