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法定数字货币标准建设是一项开创性事业,也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积极构建各主体多元参与、协同联动的建设机制,不断提升我国法定数字货币标准建设水平和国际竞争力、话语权。
技术标准、应用标准以及标准国际化构成了我国建设法定数字货币标准的“三大支柱”。
2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印发《金融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稳妥推进法定数字货币标准研制”,助力提升我国数字货币及支付体系的安全性、便捷性、先进性,更好支持我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这标志着,自2014 年中国人民银行成立法定数字货币研究小组以来,我国法定数字货币经历了研究开发、试点测试后,进入标准研制的新阶段。
一、研制法定数字货币标准意义重大
为顺应数字经济发展趋势,世界主要大国都在积极探索法定数字货币的发展和应用,我国法定数字货币在研发和试点应用领域暂时处于世界领先水平。伴随着法定数字货币正从理论走向现实,法定数字货币标准的研究制定和有序推出关系着我国的货币主权、金融安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问题。
一是应对国际金融竞争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根据国际清算银行对全球65个主要国家或经济体的中央银行的调查显示,截至2020年底,约86%的央行已开展法定数字货币研究,62%的央行已将法定数字货币推进至实证阶段,包括美国、欧元区、英国、日本、韩国、新加坡在内的全球主要央行纷纷公布了发行央行数字货币的相关计划或进行了初步测试,各国央行围绕法定数字货币的标准和话语权展开激烈竞争。我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无论是出于保卫我国货币主权还是维护国内金融安全的目的,都十分必要率先推出法定数字货币标准,加快占据国际金融竞争前沿高地,构建与我国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相匹配的货币与金融国际话语权,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创造良好货币与金融条件。
二是防范重大金融风险的需要。比特币问世以来,各种所谓的“数字货币”层出不穷,目前加密货币市场的总价值超过2万亿美元,与私人投资目的持有的黄金数量几乎持平。尽管各类“数字货币”技术标准、应用领域和发展路径各有不同,但都以“金融民主化”“去中心化”“抵御央行滥发货币风险”等概念抢占市场,甚至宣称要“全面发挥货币职能”“替代现有法定货币”。这些所谓的“数字货币”虽然在特定市场有一定的交易优势和持有需求,但与主权货币相比明显缺乏价值支撑,价格波动剧烈,大多数用于市场投机、非法经济活动支付等用途,给各国支付清算体系建设、金融市场发展、跨境资本流动管理乃至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等带来巨大风险和挑战。我国通过明确法定数字货币的相关标准和规范,一方面可以让各类数字货币“李鬼”们加快现形,有效限制其用途及造成的危害,防范相关金融经济风险,另一方面也可以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基于法定数字货币进行“再创新”,提升数字货币运行效率,更好发挥数字货币功能。
三是金融服务数字经济发展的需要。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科技快速发展,数字经济新模式与新业态层出不穷,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据统计,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占GDP比重已经达到38.6%,其增速是GDP增速的3倍多。未来,数字经济的创新发展对法定数字货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基于法定数字货币的数字金融是数字经济中最具增长潜力的组成部分之一,与传统金融业务相比,基于法定数字货币的数字金融业务成本更低、效率更高、客户触达性更强、风险得到更好防控,创新发展空间十分巨大;另一方面法定数字货币是推动金融更好服务数字经济的重要工具,利用法定数字货币的支付即结算、可编程性等特点,基于法定数字货币的数字金融业务与数字经济的易得性、便捷性、敏捷性、通用性、无接触、多元化等特征相吻合,货币资金流动与数字经济下的商品货物流动相互耦合,从而为数字经济发展创造更便利的投融资环境。我国推进法定数字货币标准研制,将有力支撑我国金融业数字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进而推进金融更好服务数字经济、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构建法定数字货币标准“三大支柱”
《规划》还明确了我国法定数字货币标准研制的重点内容,包括探索建立完善法定数字货币基础架构标准,研究制定法定数字货币信息安全标准,研究制定法定数字货币业务和应用标准,研究制定法定数字货币技术标准,研究制定法定数字货币基础数据元标准,研究制定法定数字货币终端技术标准,研究制定法定数字货币评估检测标准等。
综合来看,技术标准、应用标准以及标准国际化构成了我国建设法定数字货币标准的“三大支柱”。
一是技术标准。法定数字货币相对传统法定货币的科技创新属性非常突出,法定数字货币的易得性、便捷性、安全性、稳定性等特征都需要技术的创新应用来实现。同时,法定数字货币的技术路线选择又是一个长期演进、持续迭代、动态升级的过程。研究制定开放的法定数字货币技术标准和严格的技术评估淘汰机制,始终保持对未来技术的洞察力和前瞻性,围绕法定数字货币的发展目标和功能实现,不断淘汰过时的旧技术或者不安全、不稳定的技术,持续引进应用先进技术和更加稳定的技术,确保法定数字货币技术国际领先性和安全可靠性。
二是应用标准。法定数字货币的生命力在于应用,这包括了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流通、回笼以及基于法定数字货币的借贷、投资、担保等金融业务创新。比如,法定数字货币可以通过加载智能合约,在触达事先设定条件的情况下实现自动支付交易,排除人为因素,可以大幅提升金融效率和风控水平。但是,法定数字货币并不能消除金融风险,在法定数字货币环境下,无序扩大货币发行和金融交易规模也会带来金融风险和巨大损失。研究制定法定数字货币及相关数字金融业务的标准,不断探索和确立法定数字货币发行流通、金融业务交易等各个环节的标准化流程,构建法定数字货币业务和应用“红绿灯”监管模式,推进法定数字货币业务健康发展。
三是标准国际化。法定数字货币跨境支付涉及货币主权、外汇管理政策、汇兑制度安排和监管合规合作等众多复杂问题,迫切需要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来解决。研究我国法定数字货币标准在跨境支付领域的适用性,积极参与法定数字货币国际标准化活动,吸收借鉴和接轨先进国际标准,推动“中国标准”受到国际广泛认可和全面使用,助力数字人民币跨境使用和人民币国际化。
三、积极稳妥研制法定数字货币标准
法定数字货币标准建设是一项开创性事业,也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积极构建各主体多元参与、协同联动的建设机制,不断提升我国法定数字货币标准建设水平和国际竞争力、话语权。
一是做好顶层设计。进一步强化法定数字货币的理论与实证研究,从法定数字货币的功能发挥、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绿色普惠、国际影响力提升等发展目标出发,顺应国际局势、市场环境、数字技术的新变化、新特点,加强法定数字货币标准建设的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全面推进法定数字货币技术、数据、设备、业务、应用、监管等标准研制,强化各项标准之间的相互接轨和融合,充分发挥标准建设对法定数字货币发展的引领和促进作用。
二是扩大市场参与。一方面,要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科创企业等市场主体参与法定数字货币标准制定的积极性主动性,鼓励金融机构及相关企业依托业务开展、技术研发丰富经验提出标准化建设的合理建议,把经过大量实践证明的优秀企业经营管理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另一方面,要建立和完善“执行-反馈-优化”标准制定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及相关企业在标准执行中不断提出问题和改进建议,不断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
三是发挥试点作用。鼓励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等有条件的地区利用“监管沙盒”等机制,发挥市场活跃、技术领先等优势,率先探索建设法定数字货币技术、业务和应用等相关标准,在小范围试行成功后,面向全国推广,鼓励跨区域交流合作,在法定数字货币标准建设领域形成标杆示范、以点带面的良好局面。
四是加强国际合作。发挥我国在法定数字货币上的先发优势、技术优势、市场优势等,借鉴和接轨国际成熟金融标准,持续推进我国牵头的国际标准研制,面向“一带一路”及全球输出先进技术和中国标准,推动更多中国标准上升为国际通行标准,以标准国际化建设推动建立跨国界的法定数字货币汇兑安排、支付通道及监管合作机制,大力提升我国法定数字货币和金融业的国际话语权和竞争力。
(作者系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金融与现代产业研究所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