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深圳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初见成效,在新冠疫情期间展现了良好的社会治理功能。今后,可在社会心理服务平台、队伍、网格、立法等方面进一步打造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深圳样板”,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一、新冠疫情期间深圳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助力社会治理
深圳市于2019年7月正式启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工作启动不久就遭遇了持续至今的新冠疫情,在市、区两级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全市各区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深圳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初见成效,展现出良好的社会治理功能。
(一)服务全体市民,保障心理健康
心理健康服务是社会心理服务的核心工作。目前,深圳74个街道全部设立心理服务站,665个社区心理服务室设置率达99%,139家一类社康全部设立心理咨询室,890所中小学心理辅导室覆盖率达100%。各级党群服务中心设立“安心学院”“安心驿站”,商圈、楼宇、工业园区广泛建立“职工心灵驿站”,万人以上企业建立心理服务室,方便群众随时享受专业心理健康服务。深圳将社会心理服务纳入疫情防控整体部署,针对一线医护人员、新冠肺炎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等开展心理疏导工作,减轻疫情引发的心理影响,有针对性地预防可能的心理伤害。
(二)减少身心疾病,节约医疗资源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统计,全世界每10人中约有1人存在心理健康方面的问题,在重大事件发生时这一比例会迅速上升。深圳已基本实现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全覆盖,队伍建设水平明显提高,服务措施更加精准有效。新冠疫情发生以来,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有效介入,使得一些本来需要动用医疗资源解决的身心问题在医疗机构之外就得以妥善处置,大大节约了有限的医疗资源、降低了医疗费用,为医疗机构的顺畅运转减少阻力。
(三)培育社会心态,维护社会稳定
深圳是一座创新之城,这既带来了深圳的高速发展,也使得人们的生活节奏明显加快,竞争压力不断加剧,个体心理行为问题及其引发的社会问题日益凸显。新冠疫情等重大事件往往成为这一问题的“放大器”,诱发各种不良心态的产生。深圳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在基层以“网格化”的形式开展工作,能够在第一时间深入群众,从微观层面对民心民意进行描述、监测、分析、梳理,在一定程度上改善重大事件发生时紧张的医患、干群、警民、政商等关系,引导民众正确看待社会热点问题,引导舆情,维护社会稳定。
(四)发挥智库功能,建言公共政策
掌握民众心理状况与社会舆情有益于制定合理有效的公共政策。社会心理服务工作者调研获得的信息,能够帮助政府制定出有利政策。此次疫情期间,深圳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学者建言献策,将心理疏导和干预工作中获得的有效信息加以分析汇总成可行性报告,为政府机构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了科学准确依据。
(五)工作重心下移,促进基层治理
基层治理是社会稳定的基石。作为社会治理精准化、精细化的体现,社会心理服务要把更多的资源、服务、管理投放到基层社区中去。深圳依托综治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等平台设立心理服务机构,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教育、心理咨询和疏导,协助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治疗等工作,促进基层治理走向科学化、合理化。一方面,社会心理服务工作者在一线与人民群众共同消解各种“压力源”,科学应对心理冲击,探寻问题解决的有效方法,调和与缓解各类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另一方面,在紧急事件发生时,社会心理服务直接面对人民群众开展工作,疏通民意表达渠道,在个体和团体心理干预中了解群众利益诉求,从而有效避免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产生。
二、深圳要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先行先试
疫情终将过去,正常生活终将回归。为此,需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高质量完成试点工作任务,打造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深圳样板,科学布局深圳“十四五”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工作,扎实推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各项措施落细落实,高质量完成国家试点工作任务,为深圳建设“城市文明典范”和“民生幸福标杆”作出新贡献。
(一)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心理服务平台
新冠疫情等突发事件具有社会危害大、涉及范围广等特点,必须事先建立起完备的社会心理服务平台才能有条不紊地应对。深圳建立起高效、完善、统一的社会治理体系,在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过程中展现出强大的工作能力。在此基础之上,可建立全市统一的突发事件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嵌入已有的社会治理系统当中去。进入全市统一平台的机构应有企事业单位、社区、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组织,还应包括团体协会、慈善机构、义工组织等。各类机构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互助联动、统筹兼顾”的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格局,逐步完善从日常心理服务应急备灾、突发事件应急心理救援到事后心理安抚三个方面的社会心理服务预案体系。同时,还应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心理服务热线电话和网络平台,实现心理服务“一号通、一码通”。
(二)形成专兼结合的社会心理服务队伍
仅仅依靠心理学、精神卫生学工作者所组成的服务团队,是无法满足突发事件中短时间内涌现出的大量心理服务需求的。社会心理服务队伍中除了心理学、精神卫生学工作者作为中坚力量外,一定要有准专业人员组成的兼职工作者。对专业与准专业人员要在平时就进行有所区别的突发事件心理服务培训,对专业人员开展全面深入的专业理论和技术培训,对兼职人员开展针对其服务对象的技能培训。
(三)完善示范引领的社会心理服务网格
深圳全市已经建成由1个市级综治中心、10个区级综治中心、74个街道综治中心、659个社区综治中心组成的社会治理网格化平台,也已初步建成由街道心理服务站、社区心理服务室、一类社康中心心理咨询室构成的“区—街道—社区”三级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网络。如何有效地将社会心理服务的“小网络”融合到社会治理的“大网格”中去,将是未来深圳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引领的重要方面。为此,需要强化市、区两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职能,明确发展各类心理健康服务、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健全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心理健康人才队伍、完善工作保障等各项工作的网格归属。可尝试在各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内部,设立相应级别的下设机构专门负责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现“专事专干、相对独立”。统筹协调宣传、综治、发展改革、教育等22个部门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管理网格中的位置与作用,实现各个部门之间协调统一、分工合作。有效发挥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在维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中的重要作用。
(四)加快填补空白的社会心理服务立法
法治化将是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必由之路。深圳拥有经济特区立法权,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方面先行先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立法工作需从两方面展开。其一,做好《精神卫生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中社会心理服务部分的衔接和统筹。在以上法律中增设社会心理服务有关条款,同时注意各部法律条文之间的一致性和协调性。其二,加快制定具有综合性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专门法,规范国家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的有效监管,强化对突发事件中心理危机救助和干预的组织领导,以法律的形式将我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服务种类、服务网络、人才队伍、保障机制等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
(马俊军,南方科技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与研究中心,教学副教授;王贞贞,深圳技术大学教师、讲师)
【本文是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编号为SZ2020C016)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