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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设施“硬联通”和机制“软联通” 省政协委员建言大湾区建设发展关键点
信息来源:深圳特区报        发布日期: 2023-01-11    【字体: 放大  缩小 】

  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10日正式拉开序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仍是来自各个领域、各个行业的省政协委员们普遍关注的焦点之一。在新阶段如何高水平谋划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不少委员认为目前大湾区建设面临一些深层次问题亟须破解,寄望大湾区建设能迎来更多突破,纷纷建言重大战略合作平台协调发展、法治规则“软联通”、金融互融互通等大湾区发展“关键点”。

  提升合作平台发展“整体性”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和广州南沙自贸区均是《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的重大战略合作平台。三大重大战略合作平台如何真正实现协调发展,备受委员们的关注。

  省政协委员、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宇扬聚焦三大重大战略合作平台发展的整体性。蒋宇扬说,横琴、前海、南沙在战略定位、发展目标、产业方向等方面均有所差异,如横琴政策的重心在于制度创新,前海的政策重心在于服务业开发,南沙方案的核心在于全面协同,三者侧重点各有不同。“粤港澳大湾区不同于其他一体化发展的区域,首要特点是湾区内部存在的制度或政策差异。” 蒋宇扬认为,在开展制度或政策设计时应统一政策框架,明确政策适用范围,扩大政策覆盖面,推动区域全面协同发展,减少因政策覆盖不到位带来的差异性。同时,在三大重大战略合作平台之间加强设施的“硬联通”和机制的“软联通”,在保持各自政策特征的基础上,做到不同政策的特点在空间上的相互结合,促进各种要素的流动和融合发展,打造粤港澳三地紧密合作的结合点和经济发展的支撑点,释放政策红利并辐射到整个粤港澳大湾区。

  “横琴、前海、南沙作为探索港澳与内地紧密合作的先导区,作为重大战略合作平台,不应仅局限于各自区域内的发展,必须明确其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引擎地位、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的桥梁平台,充分发挥制度红利的辐射效应,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建设,更好地服务国家发展大局。”蒋宇扬说。

  深港携手打造世界金融“第三极”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相继出台了多项政策和措施,提出了一系列的粤港澳金融合作创新发展规划和思路,以及破解大湾区融合发展难题的务实举措。

  在省政协委员、香港商界会计师协会会长、香港冯氏集团财务总监叶冠荣看来,大湾区金融创新方兴未艾,但仍需继续推动大湾区金融加深融合,建议融合大湾区各城市金融领域优势和可靠的融资平台,成立大湾区交易所, 深度推动大湾区金融融合,并成为中国与世界开展金融合作的重要平台。

  叶冠荣认为,在大湾区,深、港两大金融中心可以立足国家战略和整体利益,进一步提升金融合作战略高度,完善合作机制,以人民币国际化和资本项目逐步开放为契机,立足国家战略,发挥各自优势,深化金融合作,扩大跨境资本流动通道,促进资本市场互通,以“跨境贷”和“深港通”为突破口,推动两地金融市场融合,打造以向全球提供全方位离岸人民币金融服务为特征的全球性金融中心,提升在全球的资源配置功能和辐射带动效应,成为与伦敦、纽约看齐的世界金融“第三极”。

  推动法律规则“软联通”

  “面对大湾区‘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现状,如何推动粤港澳三地法律规则‘软联通’,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推进大湾区三地优势互补、融合发展的关键。”省政协委员、深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汪洪如是说。

  “当前,大湾区法治规则‘软联通’还需完善。”在汪洪看来,大湾区还缺乏著名的国际性法律服务机构或商事争议解决机构,两岸交流的互动平台建设有待加强,需要更多有效的载体。她建议,积极实践创新,在前海、横琴等较多涉外商事案件的法院先行先试,推动跨境诉讼、仲裁、调解规则衔接。搭建粤港澳三地仲裁平台,加强仲裁机构的规则、仲裁员名册的协同和互补,探索大湾区商事调解协议的相互认可和执行。同时,在大湾区加快引进和建设高端国际化法律服务和争议解决机构,形成具有区域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国际法务区。由有关部门牵头,在部分城市和地区举行法律会议、论坛、讲座等,加强大湾区与国际间的联系。

  汪洪还提出,要创新广东高层次法治人才引进和培养的制度机制,在空间保障、发展规划、人才政策、税率优惠等方面精准施策,培育扶持推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业高水平发展,通过行业的高水平发展促进法律服务人才的大规模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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