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用户登录
关闭
新用户注册
*
*
*
*
        当前位置:首页 > 成员动态 >详情
港澳委员建言深港“全要素合作” 创造更多合作新红利
信息来源:深圳特区报        发布日期: 2023-02-14    【字体: 放大  缩小 】

  面对新机遇和新挑战,深港合作如何持续深化?13日下午,在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举行的市领导与港澳委员座谈会上,港澳委员认为,深港合作已经进入了全要素合作的新阶段,由之前的港企拓展到了港人、港校、港府,两地要以合作创新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创造更多“合作”新红利,为中国式现代化做出独特而深远的贡献。

  “一心两廊”可作为“早收项目”

  香港北部都会区被认为是香港未来的策略发展据点,亦是驱动香港再创高峰的新引擎。市政协委员、香港“一国两制”研究中心研究总监、香港特区政府内地经贸事务咨询委员会贸易便利化小组召集人方舟,建议在香港北部都会区合作开展“一心两廊”的建设,作为下一步深港合作的“早收项目”。

  “一心”指的是“大河套科创核心区”,包括现有落马洲河套、三宝树和蚝壳围部分湿地范围。“两廊”指的是“深圳湾科技创新走廊”和“东部口岸走廊”。“一心两廊”总面积约38平方公里,是深港互惠合作最具优势的区域。其中“大河套科创核心区”和“深圳湾科技创新走廊”,是科创发展最有潜力、科技创新要素最集中的两大科创平台,应作为深港共同参与北部都会区发展的首选区域。“深圳可以在政府和企业层面积极参与‘一心两廊’的建设,包括在项目融资、土地开发、招商引资、产业导入方面全方位参与北部都会区的建设。”方舟说。

  制度创新更好发挥“海河会”作用

  “西有前海,东有河套”,如何在新征程上更好地发挥“海河会”作用?方舟认为要进一步进行制度创新。

  方舟建议在深圳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前海海洋新城两个特殊区域,率先打造“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深港合作示范平台,采取“境内关外”模式,按照关外保税区模式,对境外进入深港合作示范平台内的货物实行高度开放的国际运输和清关管理。同时,在坚持本地立法创新与国家法制统一相结合的原则下,充分利用经济特区立法权,通过探索两地协同立法和法律合作,在深港合作示范平台逐步实现两地法制环境的趋同,以及营造参照香港的营商环境。

  将河套定位为“科技自由港”,是方舟的另一个建议。他认为,在粤港澳大湾区打造“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发展浪潮中,河套具有极强的资源聚集能力,应该通过先行先试特别政策安排,以及便利的科创要素流动和良好的创新合作机制带动大湾区科创发展,成为名副其实的大湾区国际科创中心合作平台。

  市政协委员、香港城市大学协理副校长、香港城市大学深圳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罗璇有着同样的观点,她认为应该支持河套“一区两园”协同开发,试行区内人、财、物、数等创新要素的自由流动新机制。

  融合发展“口岸经济带”先行

  去年7月,香港特区立法会全票通过了《对接深圳,规划共建深港口岸经济带》的议员议案,口岸经济带建设备受委员关注。

  市政协委员、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简慧敏建议深港就口岸经济带的产业布局达成共识,合理规划交通运输体系,做到港深铁路和路桥无缝衔接。另外,连接深港的口岸是要素流动的最佳区域,建议参考粤澳合作经验,优化粤港“一地两检”模式,逐步在各个口岸达到“合作查验、一次放行”,并进一步简化特定人才跨境流动手续。

  “深港融合发展,口岸经济带先行。”市政协委员、德勤会计事务所中国区主席周志贤建议构建功能互补、高效衔接、快速便捷的多元开放交通体系,聚焦深港两地工作、民生规则的衔接与互通,推进深港社会融合,打造两地居民生活化、日常化、通勤化的交融场景等。


图片新闻
Copyright©2020 深圳智库联盟版权所有        承办:深圳智库联盟秘书处       备案序号:粤ICP备20058290号-2       网站访问统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