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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闭幕,表决通过3个条例
信息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布日期: 2022-08-31    【字体: 放大  缩小 】

  8月30日上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后闭幕。我国人工智能领域的首部地方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获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出席会议。

  《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是深圳在新兴领域的重要立法,以促进产业发展为出发点,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促进和发挥人工智能作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核心驱动力的重要作用,为促进深圳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也为国家层面相关立法先行探路。

  当天的会议还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条例》。其中,《深圳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是继《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出台后,深圳在大数据领域的又一次重要立法,全力破解数字经济产业痛点难点问题,营造健康发展环境。

  会议对市政府关于深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情况、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实施民法典全面加强民事审判工作情况、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绝大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对这三份报告表示满意或者基本满意。

  会议表决通过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表决通过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资格审查和终止情况的报告,决定批准深圳市2021年本级决算。会议还表决通过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深圳市中院关于贯彻实施民法典全面加强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初审意见报告

  全市法院受理一审民事案件超43.9万件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提交有关《深圳市中院关于贯彻实施民法典全面加强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的初审意见报告。

  初审意见报告指出,截至今年6月,全市法院受理一审民事案件超43.9万件,占一审诉讼案件的93.6%,审结38万余件,其中有61个民事案例被评为全国、全省法院典型案例,5个案例入选全省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在率先适用民法典、贯彻实施民法典方面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这充分体现深圳法院讲政治、讲法治、勇担当、勤作为。

  深圳还强化民事纠纷多元化解,在全市78个街镇全覆盖设立非诉解纷站点,参与推动全市34个街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实现实体化运行,实现老百姓不打官司也能解决纠纷。深化民事案件繁简分流,62%的案件通过速裁程序办结。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全市法院一审民事案件发改率降至3.28%,民事司法活动公信力不断提升。

  报告也提到,深圳法院系统在民法典贯彻实施和民事审判工作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仍有提升空间。比如,立案登记制改革仍需向纵深推进;民事裁判执行难问题依然存在;民事审判的重点领域高端人才依然不足、司法能力有待提升;司法效率和司法公信力仍需持续提高;由于法律规范的抽象性和社会生活的复杂多变性,民法典在法律适用方面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

  初审意见报告建议:市中级法院要加强对各区法院的立案指导,依法统一和规范各区法院同类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立案程序、预约流程,防止出现同一案件在不同的区法院因立案标准不同而结果不同的问题。要在重视运用“移动微法院”App等信息化手段便民的同时,更加注重司法为民的最终效果,避免出现因现代信息技术运用导致一些当事人钻空子、提前转移财产、对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最终得不到执行保障、整个诉讼程序空转的问题。

  《深圳市检察院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初审意见报告

  对被侵害未成年人的有效干预率大幅提升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提交有关《深圳市检察院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初审意见报告。报告指出,全市检察机关均设立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门机构,实行“四检合一”办案模式。2019年以来,全市共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7390件,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案件92件,公益诉讼案件73件,有效打击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挽救了一批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

  深圳还在全国率先探索涉罪未成年人精准帮教、精准保护、精准预防、综合保护等机制,通过检察履职最大限度推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落地见效,促进“六大保护”协同发力,有效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水平。在全国率先上线“智慧未检精准帮教系统”和“智慧未检精准保护系统”,将精准帮教和精准保护全部规范嵌入系统,通过科技赋能,为未成年人提供全天候、跨地域的精准帮教和精准保护。

  报告指出,通过全覆盖开展精准帮教、精准保护、精准预防,全市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挽救成功率、对被侵害未成年人的有效干预率大幅提升,有效促进一批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帮助一批被侵害未成年人恢复正常生活,筑牢了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防护屏障。

  初审意见报告建议:报告建议,要加大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力度。更加积极主动依职权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灵活运用派驻检察、巡回检察等方式,加强对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监管未成年人活动的监督,配合做好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以纠正脱管漏管、落实特殊矫正措施为重点,加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确保社区矫正法及实施办法中有关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特别规定落实到位。

  积极开展涉及未成年人监护、代理、抚养、收养、继承、教育等民事、行政案件监督,重点强化对当事人为未成年人或者诉讼请求可能对未成年人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以及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工作的监督,探索开展有关涉未成年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另外,报告还建议,主动开展监护缺失监督,加大监护侵害监督力度,依法发出“督促监护令”,对于监护侵害或者监护缺失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在依法惩处的同时,建议、支持有关部门、组织或个人向法院起诉撤销监护人资格,并积极参与协调做好对未成年人的生活安置、保护救助等工作,保障未成年人得到妥善监护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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